免费小说 > 其他小说 > 史前女尊时代 > 第九十九章 烈马(三更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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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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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彩霞染红西天的时候,各个部落出去狩猎的勇士,陆续返回了墟市。安儿把熬好的药,倒入陶碗中,让骆的大孩子端去给他妈妈喝。又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几张厚厚的皮子给她铺盖。

果儿蜡黄的脸上,涌上感激之色,挣扎着坐起来,谢了又谢道:“够了,这边的皮子够用的了!我听部落的那位小勇士说,安儿你挺怕冷的,把皮子都给我了,你受了凉怎么办?”

安儿笑着摇头道:“我那边还有呢,这次出来,带了不少皮子,本来是用来交换海盐和陶罐的,现在陶罐和盐都换回来了,堆在我那儿闲着也是闲着。部落里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人口,这些皮子自然不会再交换出去了,留着大家御寒用呢!”

把皮子盖在果儿的身上,安儿又道:“晚上这里可冷了,你的病可不能再受半点寒气了。我再帮你弄个火盆,晚上能暖和一些!”

出了果儿的小帐篷,安儿差点撞进了一个宽阔结实的怀抱,还是那人扶了她的肩膀一下,才免于“投怀送抱”的尴尬境遇。一抬头,原来是“面瘫男”骆。

他那双充满野性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安儿,显然听到了她跟自己女人的对话,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在安儿冲他笑了笑。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他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当安儿回过头去,想要说不用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钻进了果儿的帐篷里,留个背影给她。安儿耸了耸肩,一个怪人!

“安,安!!看,我们猎到了两头大家伙,其中一个还活着呢!!”达儿稚嫩尖细的嗓音,远远地传过来。安儿循声望去。发现泰雅部落的十位优秀的猎手,手中拿着骨矛和兽皮包裹的强弩,抬着两头很眼熟的猎物。远远地朝着这边走过来。

墟市里其他部落的猎手,都眼馋地看着他们。每次墟市,参加交换的每个部落,也都会派出狩猎队去附近碰运气。时间长了。周围的猎物。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要到更远的地方,才能见到猎物的影子。而且,那些猎物要么是非常凶猛,狩猎勇士们不敢轻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猎手,抬的猎物他们都见过,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一有动静马上撒开蹄子逃开。各部落的猎手也想过去捕猎。可惜石矛没沾到猎物的边儿呢,就只剩下一阵烟尘了。这些泰雅部落的猎手,一定撞了大运了,否则怎么可能弄到这些风一般的猎物?

远远的,安儿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伟岸的身影,小小的达儿骑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着她这边挥着手,那得意的小模样,像一位凯旋的小将军。

而阿布的右手上,牵着一只用麻绳拴着脖子的猎物,后腿一瘸一瘸的,还流着血呢!安儿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悦的神色。马!好神骏的一匹马,虽然受了伤,脖子上又套了绳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时地甩着脖子,想要挣脱束缚。

“咴咴咴咴!”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阿布回头用铁锤般的拳头,在它脑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马眼中闪过痛苦的神色,马上乖觉地不再挣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缰绳,快步朝着安儿走过来。他的眼中,同样有难以抑制的喜悦:“这家伙可难捉了,跑得跟风一样快。要不是伤了腿,还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认识这家伙吗?先养着,等缺少食物的时候,再杀了吃!!”

安儿冲到他面前,脸上眼中笑意纵横,可惜不是为了他,而是他手上牵的猎物。

“小心,别被它咬了!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给揍服了。来,你牵着它,带它走几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绳,慢慢地放在安儿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备着,那匹可怜的枣红马,一有想要撒野的趋势,他的大拳头就上去了。

枣红野马被揍怕了,老实地跟在安儿的后面,马屁股上的伤口,随着它的走动,不停地滴着血。安儿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有些担心地道:“它的伤口需要敷药,可我又担心敷药的时候,它尥蹶子!”

“这好办,”阿布把达儿从自己的肩膀上托下来,招呼着阿桑和大山两个大力士,合伙把枣红马撂倒了,按头的按头,压腿的压腿,直到安儿把止血药糊在它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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